1 适用範圍
本規程适用于施工現場工程質量管理制度作業。
2 職責
工程部作業人員負責按此制度進行生産作業。
3 精要
各項目部和施工隊現場領導人、組織人必須堅決貫徹執行上級頒布的各種質量管理文件、規程、規範和标準,牢固樹立“質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優質、優産、用戶至上。
3.1 施工現場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3.1.1 必須有保證工程質量的管理機構和制度,有專人負責施工質量檢測和核驗記錄,并認真做好施工記錄和隐蔽工程驗收簽證記錄,整理完善各項技術資料,确保施工質量符合要求。
3.1.2 進行經常性的工程質量知識教育,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術水平,在施工到關鍵性的部位時,必須在現場進行指揮和技術指導。
3.1.3 施工現場工程質量管理必須按施工規範要求抓落實,保證每道工序和施工質量符合驗收标準。堅持做到每分項、分部工程施工自檢自查,把好質量關,不符合要求的不處理好決不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3.1.4 隐蔽工程施工前,必須經過公司質量安全管理員(某些部位還需要甲方單位工地代表)和設計課現場人員驗收簽證後,方可進行工程隐蔽。
3.1.5 嚴格把好材料質量關,不合格的材料不準使用,不合格的産品不準進入施工現場。工程施工前及時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化驗、試驗,材料沒有檢驗證明,不得進行隐蔽工程施工。
3.1.6 建立建全工程技術資料檔案制度,每個工地有專人負責整理工程技術資料,認真按照工程竣工驗收資料要求,要根據工程進行的進度及時做好施工記錄,自檢記錄和隐蔽工程驗收簽證記錄。将自檢資料和工程保證資料分類整理保管好,随時接受公司質安員檢查。
3.1.7 對違反工程質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給予批評處理和罰款教育,并追究其責任。對發生事故的當事人和責任人,将按上級有關規定程序追究其責任并做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