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對污水處理站可能發生的異常情況,積極采取相應的措施,确保經過處理的污水中的污染物(CODcr)濃度符合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标準的有關規定,制定應急預案。
2 适用範圍
适用于本公司電泳噴漆塗裝線污水處理過程中發生異常情況時應采取的措施。
3 職責
3.1 塗裝部負責應急預案的制定和評審,負責異常情況發生時應急預案的組織實施工作。
3.2 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對相關人員應急預案的培訓教育。
3.3 電泳噴漆塗裝線污水處理站操作人員負責當污水處理站發生異常情況時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進行操作。
3.4 質檢部化驗室人員負責電泳噴漆塗裝線産生的污水中的污染物(CODcr)濃度的檢測及應急預案的相關配合工作。
4 工作程序
4.1 可能發生的異常情況
a、污水處理站設備發生故障;
b、停電;
c、暴雨;
d、進入污水處理池的污水中的污染物(CODcr)濃度大幅度提高,超出正常範圍,緻使一次污水處理後,仍然不能達到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标準有關規定。
4.2 發生異常情況時的應急措施
4.2.1 發生異常情況時塗裝部負責管理污水處理站的工作人員立即通知污水處理站當班操作人員按照本規定進行操作,并做好對接班操作人員的交接工作。
4.2.2 發生異常情況時首先将出水口的廢水放入生産車間的循環水池,當水量過大時,應放入備用池。
4.2.3 質檢部化驗人員應及時對污水處理站進水口、出水口的污水中的污染物(CODcr)濃度進行檢測,檢測結果應及時通知塗裝部和污水處理站操作人員,以随時掌握污水處理情況。
4.2.4 當出水口污水中的污染物(CODcr)濃度超過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标準時,電泳噴漆塗裝線污水處理站操作人員,應将污水處理站出水口的污水再次放入生産車間的循環水池,進行二次處理。直至污水處理站
出水口污水中的污染物(CODcr)濃度達到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标準時,才可以對外排放。
4.2.5 塗裝部部應組織設備維修人員,根據污水處理站設備的實際運行情況,做好設備及時維修及常用維修備品、配件的準備工作。确保損壞的污水處理設備能在2小時内修複,并恢複正常運行,同時損壞期間的污水進入循環水池或備用水池,不得對外排放。
4.3 應急預案的演習與評審
4.3.1 塗裝部應至少每年組織一次污水處理站的應急預案的演習,質檢部應做好應急預案演習的配合工作。應急預案演習應形成記錄。
4.3.2 塗裝部應組織由總工程師、管理者代表和相關人員等,根據應急預案的演習情況,對電泳噴漆塗裝線污水處理站應急預案進行評審。當發現有不妥之處時,應提出修訂、完善應急預案。
4.3.3 根據應急預案的評審情況,當需要增加污水處理站的設施時,應經總經理批
準後,塗裝部組織新增加設施的增設。
4.4 發生異常情況時各相關部門應做好記錄。